上午还是霾。又到学雷锋日了

上午还是霾。又到学雷锋日了。以前说到学雷锋日经常是各单位、工会组织出去,做点什么免费的理发、修理家电、敬老院服务、马路上擦栏杆等等。现在法制社会,是不是就要提前考虑一下法律责任呢?比如免费理发万一剃坏了赔不赔;非专业人员去敬老院帮忙,老人要是摔了是做好事的人的责任还是院方的责任呢;马路上擦栏杆要是被车撞了,算工伤单位是不是有点冤呢?至于扶老人过马路之类的后果,想必多数人已经想过了。个人有事个人承担,要是单位组织的,组织者也得多下点心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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